内容摘要:包容性创新既鼓励有利于经济弱势者的各种创新活动,开发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创造相关的商业机会和利润,又主张积极提高经济弱势者吸收知识的能力,增强其创新能力,扩大其经济机会。
关键词:扶贫济困;创新;理念;输血;社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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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性创新既鼓励有利于经济弱势者的各种创新活动,开发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创造相关的商业机会和利润,又主张积极提高经济弱势者吸收知识的能力,增强其创新能力,扩大其经济机会。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扶贫、社会救助工作的不断推进,中国的反贫困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现行扶贫济困方式还需要不断改革创新,以提升效率与效果。作为包容性发展重要思想来源与实践基础的包容性创新(inclusive innovation)理念,其内涵更为丰富,思路更趋多元,超越了传统的扶贫济困,理应成为中国新时期反贫困战略的努力方向。
包容性创新:理念与实践
在1997年举办的亚洲生产力组织(APO)的一次研讨会上,印度学者GSKrishnan基于本国实践提出了包容性创新概念,说的是印度鼓励国内的个人、企业、组织都投入知识创新过程。后来,印度的实践反复说明,知识创新和吸收要与穷人的需求息息相关。进一步而言,包容性创新既鼓励有利于经济弱势者的各种创新活动,开发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创造相关的商业机会和利润,又主张积极提高经济弱势者吸收知识的能力,增强其创新能力,扩大其经济机会。
印度有很多包容性创新的例子。比如,印度最大的企业集团——塔塔集团在2009年便推出了世界最便宜的“Nano”汽车(售价10万印度卢比,约合2040美元),2011年7月又宣布推出世界最便宜的住房,其中住房最基本的户型面积约20平方米,建造工期仅需要一周时间,每套成本仅为500欧元。此外,印度市场上还有一系列“全球最廉价”的创新产品,以期满足所有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人的需求。
现行模式存在道德风险
中国的反贫困工作主要包括扶贫和社会救助两个方面。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扶贫济困工作不断推进,中国反贫困事业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数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贫困人口数量减少了6.62亿。截至2010年底,按既有的扶贫标准(1274元/年)计算,全国贫困人口已经下降到2688万人,率先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的目标。同时,覆盖城乡居民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健全,受益人数不断增多。
尽管如此,中国的反贫困工作还面临一些严峻挑战。一方面,全国仍然有数量不小的贫困人口和地区,扶贫济困工作依然征途漫漫。另一方面,现行扶贫济困方式一直面临道德风险等突出问题。有的贫困县长期接受国家扶贫政策援助,但始终脱不了贫;有的贫困县虽然已经明显超出重点贫困县的标准,却不愿意“摘帽”,形成福利依赖;还有的地方因“贫困县”帽子可以带来好处而竞相争夺“贫困帽”。类似的情况,同样发生在低保户身上。而且,对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来说,还存在创业和工作意愿不强,以及缺乏创业就业机会和条件等问题。
支持社会企业发展
1983年,尤努斯在孟加拉国创立格莱珉银行,通过社会企业方式,向穷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贷,资助她们自主创业、自谋生计,不仅使她们避免遭受唯利是图的高利贷者的盘剥与控制,更让她们充分发挥了与生俱来的潜能与创造力,反贫困效果非常显著。究其根源,主要在于其社会企业运营方式,不仅有助于规避无偿给付所附带的道德风险,而且更符合包容性创新理念与精神。
相比“输血式”的扶贫济困方式,包容性创新不仅内涵更为丰富、思路更趋多元,而且也有助于规避现行扶贫济困方式面临的严峻挑战。包容性创新既重视提升经济弱势人群的可行能力、扩大其经济机会与条件,又强调开发适合他们的需求和经济能力的商品与服务,因而是一种全面参与、多管齐下、共同治理的新反贫困理念与战略模式。
1.健全人力资本投资渠道,保障基本需求、提升可行能力。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是发展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明确各级政府职能,加强财政支持力度,落实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助于提升贫困人群的可行能力,并防止贫困的代际传递。
2.改变资金无偿给付的方式,借鉴格莱珉银行的运营模式。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改变款物无偿给付的传统扶贫济困方式,借鉴格莱珉银行的成功经验,通过社会企业运营方式,间接而高效地支持贫困人群创业与发展,发挥他们与生俱来的潜能与创造力。
3.积极支持社会企业充分发展,提供更多工作机会与发展平台。社会企业并不像营利性企业那样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将解决社会问题、追求社会价值放在首位。因此,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规范有序充分发展,可以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与发展平台。
4.充分发挥全民创新潜力,开发适应需求的产品与服务。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全面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开发满足包括贫困人群在内的中低收入者需求水平与支付能力的产品与服务,改变单纯面向高端市场的创新方向。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经济服务化的中国悖论与突破”(70973051)、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包容性发展理论与江苏战略研究”(2011ZDAXM00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