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针对利用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简称“三假”)身份,以新闻采访报道为名,敲诈勒索企业事业单位甚至行政机关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该办继去年开展“扫黄打非”“秋风”行动后,近期又发出打击“三假”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现通报一批各地查处的重点案件。
关键词:假媒体;假记者;敲诈勒索;非法经营;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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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假媒体、假记者现原形
“扫黄打非”办通报查处案件情况
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针对利用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简称“三假”)身份,以新闻采访报道为名,敲诈勒索企业事业单位甚至行政机关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该办继去年开展“扫黄打非”“秋风”行动后,近期又发出打击“三假”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现通报一批各地查处的重点案件。
山西临汾“7·21”记者敲诈勒索案。2013年1月,《西部时报》甘肃记者站站长马玉华向山西襄汾县文物旅游局发送一份由其编写署名马克的《县委书记出游遇“少女” 违规入编滋生腐败》的稿件,并以“中国新闻在线”网站“山西反腐人”的身份,先后将此稿登载在“中国冠县网”、“中国焦点新闻网”等多家网站。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随后,马玉华以扩大媒体影响相要挟,以删帖需要公关、花钱为由,向县文物旅游局索要80万元,最低50万元。之后,马玉华又在“华联网”发表《山西襄汾:“情爷”被曝 又现最牛“表哥”》的文章在网上炒作。有关部门向公安机关报案,马玉华等人敲诈未得逞。经进一步查明,马玉华、田华、于健康3人合伙先后在山西兴县、五台县等地共敲诈35万余元。2013年12月23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马玉华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田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于健康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河北石家庄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3年9月以来,马某某等9人持私自制作的“中国社会新闻调查证”、“河北电视台记者证”,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衡水市的多个县区进行所谓“采访”,敲诈勒索5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在追逃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
山东青岛“11·25”非法经营报刊案。2013年6月,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根据文化执法部门移送的线索,先后捣毁4个非法报刊批销窝点,抓获丛某某、梁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收缴非法报刊30余种、2万余份(册)。经查,2010年以来,丛某某、梁某某从山西、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等省大量购进《悦读周刊》、《全球参考》、《世界周刊》、《国力观察》等28种非法报刊并向省内外批销,涉嫌销售非法报刊总量达1100万份,案值约为2100余万元。涉案省市迅速采取行动,其中湖北省武汉市查获印刷企业1家,收缴非法报刊3万余份。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此案,部署涉案省区市立案查处,要求追根溯源,摧毁网络,打掉团伙,彻查制作、委托、印刷、发行各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