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地方
河南:个人交通违法信息将抄告单位
2016年11月22日 11:07 来源:新华社 作者:宋晓东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郑州11月 22日专电(记者宋晓东)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过街翻越护栏、出行“低头族”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治力度,河南省将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个人交通违法信息抄告所属单位,并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一段时间内,除重点整治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以及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外,河南省还将结合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以及农村道路交通违法高发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专项治理。在城市道路内重点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重点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重点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关键词:整治;河南省公安厅;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超员;城市道路;低头;违法信息抄告;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

作者简介:

  新华社郑州11月22日专电(记者宋晓东)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过街翻越护栏、出行“低头族”等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治力度,河南省将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将个人交通违法信息抄告所属单位,并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从11月20日起,河南省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包括行人过街穿越隔离设施、出行做“低头族”、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右转不让行人、不有序停放、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超员超载等行为。一旦出现上述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外,还会将个人违法信息抄告至所属单位,并对典型的违法、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河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一段时间内,除重点整治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以及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外,河南省还将结合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以及农村道路交通违法高发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专项治理。在城市道路内重点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醉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重点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重点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