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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法限制不合理低价旅游
2016年11月28日 09:1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潘俊强 字号

内容摘要:人民日报济南11月 27日电(记者潘俊强)“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近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旅游条例》,自2017年 1月 1日起施行。

关键词:山东省;旅游经营者;人大常委会;法律责任;经营范围;收费标准;潘俊强;旅行社;条例;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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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济南11月27日电(记者潘俊强)“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近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旅游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未标明其真实名称、经营范围、服务项目、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的旅游经营者,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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