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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驴友”违规遇险自担救援费
2017年06月02日 10:15 来源:新华社 作者:张紫赟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合肥6月 2日电(记者张紫赟)记者从安徽省旅游局获悉,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6月 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3月,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已经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新条例还提出,要将旅游业培育成安徽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并对发展“智慧旅游”提出系列具体要求。如,市、县级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无偿向社会提供旅游景区、线路、客流量预警、食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公共信息和旅游法律知识等咨询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旅游集散地、景区提供免费无线局域网接入服务,推动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和信息推送等智慧旅游服务功能建设。

关键词:条例;违反规定;旅游者;救援;修订;安徽省旅游局;景区;旅游活动;智慧旅游;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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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合肥6月2日电(记者张紫赟)记者从安徽省旅游局获悉,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业内频频发生的“驴友”违规探险现象,新条例规定,“驴友”违规遇险将自担救援费。

  今年3月,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已经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新条例,在明确旅游者享有请求救助、保护和赔偿等权利的同时,也对旅游者自身应当具有的安全义务进行了规范。

  根据新条例,进入景区的旅游者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的区域进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景区资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活动。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若违反规定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产生的救援费用,应当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者相应承担。

  新条例还提出,要将旅游业培育成安徽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并对发展“智慧旅游”提出系列具体要求。如,市、县级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无偿向社会提供旅游景区、线路、客流量预警、食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公共信息和旅游法律知识等咨询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旅游集散地、景区提供免费无线局域网接入服务,推动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和信息推送等智慧旅游服务功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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