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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几点思考
2010年08月15日 07: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祖林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和谐社会

作者简介:

  近段时间以来,我认真研读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构建和谐社会的论述,深感有些问题需要认真总结、正确认识。

继承传统 回归和谐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从目前出现一些不和谐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来看,他们没有按照传统文化中的“以和为贵”的思想,用“仁爱”去感化、影响企业员工。我们要回归到中国五千年“兼爱·和谐”的传统文化中去学习、去创新、去超越,进而构建和谐社会。

兼容并包 展现和谐

  中国传统文化建立在“仁爱”的基础上,强调“礼让”、“节俭”,其发展路径是:仁爱-互助-互爱-大同(和谐社会)。

  中国文化何以在五千年的星河中灿烂不衰,历久弥新?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胸怀博大,善于吸纳和消化外来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纵观数千年的中国历史,除了很短一段时间闭关自守外,中国的大门一直是敞开着的。在观念上,中华民族除了具有本民族的优越感、自豪感外,也具有一视同仁、兼容并包的观念。

  中国古代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概念,但“两个文明”的观念和思想是源远流长的。另外,从古代的“义利之辩”中,也能看到“两个文明”相统一的思想传统。义利之辩主要涉及社会生活中道德原则与物质利益的关系问题,即二者谁为先、谁为后以及是否统一的问题。虽有重义轻利与重利轻义两种走向,但在实践中最为理想的模式还是能把义与利统一起来的行为。

  类似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们还可以从传统的民本思想与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观之间、传统的富国利民主张与当代富民强国政策之间、传统的大同理想与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之间、传统的中华“大一统”观念与实现祖国统一理论之间等等的关系,看到我们党的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继承和发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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