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敢于担责、勇于负责,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就必须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增强主动监督的意识,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使监督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
关键词:用人;禁止;领导干部;坚持;习近平;监督;党员干部;不正之风;不服从组织决定;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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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
■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
■ “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这“三个坚决禁止”的组织纪律,既是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也是为党员干部行为划出的红线。
■ “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这事关以什么标准选人、如何选人用人,以及由谁选人、在哪里选人的大问题。
■ “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这“三个不准”是专门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
■ 特别要注重考察人选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方面的表现。这方面有问题的人,一票否决。
“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这些掷地有声的宣示,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申明的组织纪律,是就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所开出的负面清单,是对党的各级组织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的明确要求,表达了我们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坚定决心。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严肃查处干部工作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注意从源头抓起,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潜规则在一些地方仍暗流涌动,“能力不如关系”的关系学依然为一些人深信不疑;有的热衷于拉关系、跑门子、找靠山,不择手段跑官要官;有的搞非组织活动,拉选票,甚至搞贿选;有的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买官卖官;有的自己干了点成绩或者有了一定资历,就与人攀比,心里不平衡,认为组织亏欠了自己,就伸手要官、要待遇;有的任用干部不讲党的原则,搞封官许愿;有的领导干部把自己工作过的地方或自己分管的领域当作“私人领地”,随便插手干部选拔任用;有的地方好干部的标准没有立起来,“数字出官、官出数字”;有的地方领导独断专行,发扬民主不够,视野不够开阔,“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现象突出;等等。这些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严重干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败坏了党的作风,损害了党的形象,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好人、用对人是头等大事,要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