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旅游法》实施将满一周年,对于此前零负团费问题,现在情况如何?中新网财经频道了解到,旅游法实施后,导游带游客进购物店强制购物现象有所减少,导游靠推荐自费项目拿提成。
关键词:导游;旅游;提成;低价;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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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3日电 《旅游法》实施将满一周年,对于此前零负团费问题,现在情况如何?中新网财经频道了解到,旅游法实施后,导游带游客进购物店强制购物现象有所减少,导游靠推荐自费项目拿提成。专家认为,《旅游法》实施后,由于购物有了诸多规定限制,而自费项目弹性大、风险小,对游客也有一定的吸引力,导游在自由活动时间就会推销自费项目,自费项目取代购物成为旅行社的重点。导游在推销过程中也不排除采取胁迫或者诱惑的方式。游客如果能证明导游采取了强迫或者胁迫手段,提供证据的话可以起诉或者投诉旅行社。
带游客进购物店消费并没有禁绝
据悉,《旅游法》针对零负团费引发的购物和付费项目作了专项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久国家旅游局又出台了补充条款,称团队游中涉及购物时需与游客签订补充协议,双方需秉持自愿、平等、相互协商等原则。
北京一家旅行社的导游宋先生对中新网财经频道表示,《旅游法》刚出台的时候,进购物店确实被管得很严,即使全体游客签字同意进店购物,他也不敢带游客进店,但后来没那么严格了,只是比以前减少了很多。他表示,他的收入也比前些减少了一半不止。
云南省旅游局于7月10日公布的《2014年1-6月昆明旅游投诉统计分析》显示,对旅行社的投诉,重点集中在地接环节,导游服务不规范、语言挖苦讽刺、擅自改变行程、延长购物时间、欺骗胁迫购物、质价不符、价格虚高、以次充好等问题。
另据湖南省旅游局2014年9月3日发布的公告,个别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还会通过擅自增加行程外购物、自费项目等,欺骗或强迫旅游者消费。如果游客不从,导游就会把其晾在一边,往往是高兴出门败兴回家,这块已经有投诉。
此外,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于今年4月24日发布了深圳市2014年第一季度旅游监察简报,简报中提到,深圳市旅游投诉主要是由购物、酒店订房、行程安排不合理等问题引发。及至7月24日,深圳市文体局发布第二季度旅游监察简报,简报中表明二季度投诉主要是退团不当扣费、购物、酒店订房、行程安排不合理等问题引发。购物与行程安排不合理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