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热点观察
让基层司法人员不再流失
2014年07月30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彭波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晶整理着装。成为法官、检察官不仅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而且还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然后还要积累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才能胜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关键词:检察官;司法体制改革;基层司法;法官;观察

作者简介: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晶整理着装。程丁摄

  司法权是对争议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判断权、裁决权,要求司法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以及丰富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为了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履行职责,必须设置一系列保障制度,其中包括司法人员的身份、行使职权、工资保险福利、退休等诸多方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

  39岁的北京市基层法官张伟不会想到,他辞职的决定和那句“我没有另一个青春洋溢的十年”,居然会引来社会和媒体如此强烈的关注。人们把他当成了辞职法官、检察官的集中代表,因为在他身上有着这个群体的共性:理想渐行渐远、现实日渐沉重。

  张伟的故事,让人们感受到了基层司法人员流失的尴尬现状:北京市近5年已有500多人离开法院;上海市近年来平均每年流失法官近70余人;内蒙古检察官数量年平均减少约200人;西部基层检察院4年间减少人员近万名,而同期新任检察官只有1300余名……

  为什么法官要配书记员、检察官要配助理检察员

  这种为法官、检察官配“秘书”的做法,实际上是为了确保法官、检察官把主要精力用在把握案件事实、分析案件证据、研究法律适用上,而具体的事务工作,如记录、通知、复印等,都交由其他人员专司其职。这是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中,职权保障是最重要的内容。检察官、法官的职权是法律赋予检察院、法院职权的再分配,基于检察官、法官的职务而产生,是检察官、法官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的支配力。由此可见,司法人员拥有司法职权,不仅是其履行法律职责的必要条件,而且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职权的基本保障。

  正是基于这一认知, 法官法和检察官法都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享有履行法官、检察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的权利。国家在赋予司法人员司法职权的同时,也为他们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比如专门的办公场所、技术装备、交通通信工具、服装及办公用品等,以及一定数量的助手。同时,为了确保司法人员履行职责保持对外独立性,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也明确提出,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法官、检察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任何来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都有权予以抵制。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院、检察院的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办公环境、办案设备、办案经费等较之10年前有了明显改善。法官、检察官再也不用为特殊用房、电脑、车辆等设备的缺乏而发愁,现有的基础设施已经足够保障他们正常工作。

  然而,在保证法官、检察官履职的对外独立性上,却不那么尽如人意,地方干涉、行政干涉事例屡禁不止。在一些地方,检察院、法院被地方政府视为行政工具,在征地拆迁、经济纠纷、涉黑案件等方面,往往使用行政命令、“批条子”“打招呼”等方式,迫使检察院、法院作出有利于己的司法裁判。而在反贪、反渎案件的查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强令法院、检察院改变案件定性、缩小涉案人员范围,甚至要求中断案件查询。这些做法,都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