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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不应成为“唐僧肉”
2015年02月12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彭 波 字号

内容摘要:詹复亮说,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监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流向进行及时监测,并对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推动科研经费收支规范化管理,既最大限度保证科研项目健康有序运行,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又最大限度压缩、减少乃至杜绝‘钻制度空子’的腐败问题发生。

关键词:科研经费;阅读;科技领域;皮包公司;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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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浙江大学原副校长禇健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犯罪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禇健以及中国工程院原院士李宁、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等人的纷纷落马引起了公众对科研腐败的关注。最高检2月11日通报了查办科技领域职务犯罪的相关情况,显示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是引发犯罪的重要原因。

  科技投入大幅增加,科技领域腐败有趋重苗头

  “从2012年12月到2014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科技活动中贪污贿赂犯罪67人,包括县处级以上25人,具有教授、研究员等正高职称的11人,院士1人。从犯罪类型看,涉及贪污犯罪的52人,占77.6%,贿赂犯罪12人,挪用公款犯罪5人。从涉案金额看,1000万元以上3人,100万到1000万元20人,50万到100万元3人,50万元以下4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詹复亮在通报时表示。

  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不断提速,我国科技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来自科技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6184.9亿元,同比增长10.4%。

  但与此同时,科技领域腐败问题也随之愈演愈烈。“吃喝拉撒睡,都能挤占科研经费”,科研经费被个人拿来“发财”,大到出国旅游、购置汽车,小到充电话费、交通卡,科研经费以各种形式、各类名目流进了个人腰包。

  虚假票据报销、成立皮包公司等,是科技领域腐败的典型做法

  “一般人认为搞科研的大多学历高、素质高,不可能不懂法、不知法。实际上,利用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很多科研人员并不了解。”詹复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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