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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学员回访制度
2015年08月10日 09:55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吕宏英 字号

内容摘要:《办法》明确要求回访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科、组织人事科组成跟踪回访小组,对结业学员进行定期回访,每年要撰写学员回访情况报告提交校委会审议。

关键词:制度;培训;行政学院;市委党校;结业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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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时报讯为探索严谨治学,办学要实的教学理念,四川省乐山市委党校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近日制定出台了《中共乐山市委党校主体班结业学员回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在市委党校主动适应干部培训新常态,增强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干部培训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办法》规定,该校每年安排1—2次对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结业后1年的部分学员进行跟踪回访。主要了解学员通过培训学习后,回到工作单位学以致用的情况以及对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校要求对回访结果进行分析,认真研究,及时吸收借鉴,作为制定培训班次教学方案的重要依据。《办法》明确要求回访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科、组织人事科组成跟踪回访小组,对结业学员进行定期回访,每年要撰写学员回访情况报告提交校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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