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这已经超越新通过的预算法了,而有赖于现代国家制度方面的深层次改革和基本建设,或者具体说人大制度和功能方面的基本建设。
关键词:预算法;搁浅;法案;遗憾;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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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修改后的预算法高票表决通过。回溯十年修法历程,曾参与修法的复旦大学经济思想与经济史研究所所长韦森,一度用“惊心动魄”形容。让他略感欣慰的是,虽然仍是“原则性”的规定,但新预算法已经接近现有制度下修法的“天花板”。
十年修法 两度搁浅
韦森在预算法修订的中途加入到关注队伍。2010年,他第一次参与预算法修改的理论研讨会,此时,距离全国人大成立预算法修改小组已有4年,但预算法修正案一审稿尚未出台。
现行预算法1995年实施,2年后全国人大即动议修改。但直至2004年,全国人大经与国务院反复协商后,才正式成立修改小组。2006年,全国人大预算工委牵头起草了《预算法修正案》第一稿。当年6月,时任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制室主任俞光远,对媒体公开表示:“新修订的《预算法》将有利于解决地方预算漏洞,力争8月提交一审。”
当年8月,预算法并未如期进入审议。韦森告诉北青报记者,据他了解,全国人大起草的草案是比较理想的,强调了对政府部门财政收支预算及执行的限制和监督,但招致有关部门抵制,被一口回绝,预算法修改进程由此搁浅。
2009年,预算法修改在搁浅3年后,由十届全国人大转至十一届全国人大,十一届全国人大决定重启预算法修法进程。与此前不同,这次的修法由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和财政部分别起草一份草案,最后在2010年“拼出”一个双方共同认可的“修正案(草案)”初稿。韦森在此时加入预算法修改讨论。
但令韦森意外的是,随后,全国人大预算工委于当年12月宣布,预算法修正事宜转交给国务院。1年后,国务院审议后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才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草案一审稿内容未见公开。
韦森再次参与预算法修改,是在2012年7月。2012年7月6日,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一周后,被挂在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历时1月,二审稿草案征求33多万条意见,远超出此前的“冠军”——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仅次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就有包括韦森在内的全国20多位财税专家的意见。
鉴于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争议众多,有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及众多学者和公众呼吁,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之前,不应匆忙提交表决,预算法修订应留待下届人大完成。5个月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不在议程之内。预算法修订二度搁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