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北京市准备试点“合作型保障房”,居民出钱、政府出地。
关键词:保障房;合作;试点;北京;产权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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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准备试点“合作型保障房”,居民出钱、政府出地。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本期观点:基本住房保障,责任在政府,解决办法靠创新。
央广网财经9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无风不起浪”,这句话用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是恰如其分的。近日,有关“四大行”放开限贷的消息持续发酵:传言、辟谣、求证、再辟谣。一时间,弥漫在坊间的“限贷”松绑的消息更加虚实难辨。
房地产市场为什么容易“刮风”、“起浪”,因为买房是居民生活消费的一件大事。目前全国仅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6地还在执行限购。既然仍在限购,如何更好地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就考验着决策者们的智慧。
北京市昨天举行14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这个文件首次提出“合作型保障房”概念,由政府和市民合作“建房”。政府向需要保障的家庭无偿提供建设用地,保障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合作型保障房禁止出售、出借,实行封闭运行管理,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
政府出地、居民出钱,可以使没有能力通过市场购买到住房的无房家庭比较容易地满足基本居住需求,这样的思路有亮点、有创新,也凸显了决策者对于解决好居民住房问题的决心。
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昨天在做“关于构建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报告时说,北京将试点合作型保障房,第一批试点项目从公租房项目中遴选近5000套房源,年底前有望摇号分配。合作型保障房具体有哪些的特点?实行起来又有哪些困难?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对此解读。
经济之声:这个消息出来以后,也是饱受大家的关注,究竟怎么来理解新型“合作型保障房”的保障房,它有什么样的特点,陈刚介绍,合作型保障房试点探索实行封闭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此起草《北京市开展合作型保障房封闭运行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他表示,在无先例可循、无成文规定支撑的情况下,考虑到今年时间紧,为尽快形成房源供应,市相关部门从公租房项目中遴选确定了第一批合作型保障房试点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包括丰台区高立庄、石景山区五里坨和南宫、通州区土桥四个项目,近5000套房源。我们如何理解“合作型保障房”这个提法?它与之前的保障型住房有着怎样的区别?
杨红旭:这个有一些区别,因为是政府提供土地,建设成本由个人负担。所以这个类似于以前的经济适用房,就是国家无偿划拨土地,减免相关税费,以这种成本价卖给保障群体。其实这个产品跟以前的情况比较类似,可能中间又省了一些税费。但是另外,产权比较模糊,它说不是商品房,它也不是的经济适用房。到底这个东西持续期是多长,是不是可以继承,这个比较模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