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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依法治国必须依法行政 用法律规范公权力
2014年10月15日 13: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马海燕 字号

内容摘要:用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制度建设开辟新境界,被外界寄予厚望。

关键词:治国;执政党;制度;中央全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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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 马海燕)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将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这将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共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用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制度建设开辟新境界,被外界寄予厚望。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说,可以预见司法体制改革、反腐制度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都将在四中全会后出现重大突破。

  中国学术界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是在1979年。依法治国方略首次被提升到执政党和国家政治层面,是在1997年9月的中共十五大。当年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执政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从此,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更为突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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