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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生效两月罚款数额达723万元
2015年03月03日 05:3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叶乐峰 字号

内容摘要:在环境保护部2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环保部副部长潘岳通报了新《环保法》今年1月1日生效以来的进展情况。

关键词:环保法;数额;罚款;两月;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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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2日电(记者叶乐峰)在环境保护部2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环保部副部长潘岳通报了新《环保法》今年1月1日生效以来的进展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在新法生效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环保行政执法得到司法机关有力支持,公检法积极介入新《环保法》实施。最高法院在18个省设立了382个环保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最高检察院于今年1月29日发布了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各地公安机关对部分环境违法案件责任人实施拘留。

  潘岳透露,环保部正在建立微信举报平台,支持和动员全社会力量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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