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行政学院关于对省级行政学院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评估办法(试行) 》的要求,由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杨克勤任组长,教育部、国家行政学院和山西、贵州行政学院有关同志为成员的督查评估工作组。
关键词:行政学院;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评估;督查;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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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行政学院关于对省级行政学院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情况督查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由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杨克勤任组长,教育部、国家行政学院和山西、贵州行政学院有关同志为成员的督查评估工作组,于10月19日至23日先后对辽宁、北京行政学院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督查评估。
在督查评估实施过程中,评估组先后听取了辽宁、北京两家行政学院关于《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学院办学情况,调阅了相关档案材料,开展了个别访谈,对照评估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了全面、严格的评估。评估工作完成后,督查评估组将评估结果分别向行政学院和地方政府作了反馈和通报。杨克勤充分肯定了辽宁行政学院领导班子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以及近两年来快速发展取得的明显进步;充分肯定了北京行政学院在民主建院、制度建院、人才建院方面的突出亮点,对北京行政学院发挥地方行政学院排头兵作用提出了希望。同时,杨克勤指出了辽宁和北京行政学院落实《条例》方面的薄弱环节,并希望两院针对督查评估中发现的工作不足和差距,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