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1月10日上午,培训部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学习贯彻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以下简称《工作条例》 ) 。会议由主任安令裕同志主持,培训部全体同志参加。
关键词:工作条例;教育培训;培训部;干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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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10日上午,培训部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学习贯彻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会议由主任安令裕同志主持,培训部全体同志参加。
会上,副主任朱谐汉同志首先从《工作条例》定位意义、创新发展和重点关注之处三方面,解读了新颁布条例与2006年试行条例相比较而言的新特点、新变化。总体上看,此次《工作条例》是在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调整了部分章节,修订了重点条款,贯彻了中央的最新精神,吸收了改革创新成果。这也是我们党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了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条例》的特点在于:第一,《工作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把引导党员干部的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作为培训核心。第二,《工作条例》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优秀经验和先进做法并上升为制度规范,新增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络培训制度,建立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干部网络培训体系”等条款。第三,《工作条例》解决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有效性和培训课程的针对性方面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机制创新。第四,《工作条例》实现了与《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相衔接。
副主任杨斌同志结合自身多年从事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经验,重点强调了《工作条例》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着重介绍了《工作条例》的历史沿革,并梳理了与培训部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特别解释了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要继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国情形势等”内容;要注意“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要落实“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等条款,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从严治党”的要求;要关注“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等条款要求。
接下来,培训部同志纷纷畅谈了学习的心得体会,热烈讨论了《工作条例》中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地位、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方法、培训能力建设等基本规定和要求,并从课程设计、师资配备、教学教法、学员管理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表示,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和主干线工作人员,应该继续着眼于干部教育培训实施主体、运行环节、关键要素的把握,更好地实现干部教育培训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培训部主任安令裕同志在最后总结时指出,《工作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高度关心和重视,是培训部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培训部同志要认真学习贯彻《工作条例》以及常务副院长马建堂在《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座谈会上的发言》;积极把学习贯彻《工作条例》与《国家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及正在进行的工作和明年的计划安排结合起来,落实到所负责班次的方案设计和学员管理工作之中;坚持以《工作条例》作为培训部工作的指南针,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培训部相关工作的运行机制,立足本职、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将其作为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