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活动应当受到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
关键词:执行;民事;伦理;法院;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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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活动应当受到人民检察院的检察监督。文章通过论述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实施监督在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应当性、伦理正当性,以及在分析其体现的司法伦理原则的基础上,对检察监督施行提出展望,为平衡法院、检察院、当事人利益提供价值考量。
【关键词】民事执行 检察监督 民事诉讼法
【中图分类号】DF834 【文献标识码】A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我国国情与司法实践为寄托对旧法进行的全面修改,并吸收借鉴国内外立法及著名法家学说之长,为民事诉讼法的适用提供更精准的指引①。在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除了新增制度、完善程序等,特别增加了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方式以及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法律监督的方式,进一步对法院职权进行规范和制约的规定,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规范权力运行,对提高检察监督能力,预防腐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也是伦理法制的重大进步。
民事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最终体现。民事执行作为审判权的一部分,被视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以公正的执行作为审判公正的圆满结局。但是民事执行一旦失去监督,就极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近年来,由于民事案件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执行不力、执行程序违法等问题加强监督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有必要对民事执行过程建立起检察监督机制。
由于我国社会本身存在着信用机制不健全、民事执行缺乏有效外部监督等原因,导致法院“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长期不能得到彻底解决,而民事执行程序中有效监督机制的缺失正是影响执行工作规范和成效的一个重要因素。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在民事检察业务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但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亟待破解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