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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创新应注意的问题
2015年06月23日 02:1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卢芳霞 字号

内容摘要: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基层党建则是基层治理的龙头工程,要通过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通过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逐步实现基层党建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关键词:基层党建;创新;基层;治理;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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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基层党建则是基层治理的龙头工程,要通过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通过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逐步实现基层党建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这样一个过程中,要注意克服基层党建创新中的几个问题。

  避免基层党建的“碎片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新时期的基层党建创新,也是一场基层改革,必须要有统领性、整体性的部署,才能有效引领整个区域内的基层治理。但是,当前基层党建创新工作仍然存在“碎片化”现象。有的局部创新,系统性和综合性不够;有的把原来做法重新包装,玩些“新概念”“新理念”,缺少实质性的提升;有的典型未能推广,只见“盆景”不见“花园”。这种“碎片化”的创新,看似热闹,但生命力不强,犹如昙花一现。

  避免基层党建创新的“违法化”。基层党建领域存在着一些误区:有的认为“搞创新,就是要适当突破法律限制”;有的认为“搞创新,就是要胆子大求新意有实效”,刻意追求新意,但却游离了法治轨道。例如,当前全国基层都在推广乡规民约,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在指导制订乡规民约时,考虑到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机制,乡规民约容易变成“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摆设。因此,想方设法“创新”处罚方法,有的规定“若违反乡规民约,处罚款XX元”;有的规定“若越级信访,不给办计生证,取消宅基地指标”,等等。这些“违法创新”的行为,虽然具有一定实效,但却挑战了法制的权威,违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

  避免基层党建的“职能泛化”。近十年来,基层党建的职能不断拓展。十六大文件首次写入基层党建,并以较长篇幅加以强调,同时将基层党建职能从“自身建设”拓展到“服务大局”。十七大继续强调基层党建,并将其功能拓展。十八大首次提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中央政策的引导下,近十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呈现一派繁荣景象。但是,不可否认,近些年来,基层党建的职能不断泛化,甚至跟维稳捆绑在一起。有学者指出,基层党组织从原来的“重经济、轻党建”变成了现在的“重维稳、轻党建”。根据对乡镇街道、村居的基层党组织的调研,笔者发现近年来这些基层党组织缠身于维稳、信访和具体服务事项,严重冲击了党建的“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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