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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库建设亟须制度保障
2015年06月23日 02:42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刘增禄 字号

内容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这标志着新型智库建设已经从高层部署进入到了实践操作层面。

关键词:新型智库;制度;智库;保障;决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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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这标志着新型智库建设已经从高层部署进入到了实践操作层面。但现行制度体系中还有许多空白,亟须作出相应规范和补充,以进一步推进新型智库建设。

  应尽快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现代决策对专业性、系统性、科学性、准确性的要求日益提高,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其背后必须有一支专业性极强的专家队伍为其决策提供咨询支持。西方发达国家对各类智库一般都有比较成熟的法律保障体系,如美国,明确规定咨询是政府决策过程中的法定程序,政府项目无论是论证、运作,还是绩效评估,各个阶段都要有不同的咨询报告作为支撑。在目前我国尚未立法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先行一步,率先在制度层面将决策咨询纳入决策过程。也就是说,要将咨询支持作为决策体系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纳入政府的制度性安排,形成制度性的政策咨询“需求市场”,由此使智库的“谋”和政府的“断”实现有机的结合。这就需要整合或者撤并有关调研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强化体制内外各级各类智库的研究力量和咨政功能。政府部门可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论证工作交由具备资质的相关智库来完成,政府只负责选取最优化的方案,然后以行政力量加以实施。目前美国政府的很多重大决策,都是直接选择智库机构的研究成果,对于特别重要的事项,政府会同时购买几家机构的成果进行比较鉴别,白宫的决策在很大程度实际上是总统等部门的选择而不是自主决断。借鉴上述做法,建议国务院先出台法规,明确规定将决策咨询纳入决策制度程序,固定在每年的某一时期,由政策研究部门发布招标课题,中标的智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咨政报告,由此使政府与民间智库之间建立起决策咨询服务的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合作伙伴关系,政府购买成果,智库有偿服务,从而实现“谋”与“断”既相互“分离”,又有机结合,保证建言献策渠道的正规化、常态化、多元化和动态化。

  调整和完善科研成果认定制度。“政府购买成果,智库有偿服务”的机制建立以后,如何对智库的成果进行评鉴成为一种制度性制约。目前由中宣部社科规划部门和各部委发布的课题主要通过高端发表和领导肯定性批示两种方式进行结项。但某些地方性咨政成果往往又会因强烈的地域性特点难以实现高端发表,由此使领导肯定性批示成为课题尤其是委托课题结项的唯一方式。那么,除领导批示之外,进入领导讲话、纳入政策制定或者只是给有关部门提供了某种启发算不算进入决策?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由此出现的问题是,评鉴的主体是谁?是讲话的领导,还是起草讲话、制定政策的研究部门?还是除此之外的第三方主体?评鉴程序该如何启动?资金的拨付机制又该如何运转?这一切都需要新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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