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理论视角
留守儿童权益保障需要合力
2015年07月16日 09:33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 芳 吕培亮 字号

内容摘要:保障留守儿童权益,地方政府“大包大揽”或“单打独斗”,显然不符合地方实际,治理效果也不会理想。应把基层干部、学校、社区等多元社会主体都纳入到积极参与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工作中来,形成合力。

关键词: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父母;法律制度;法治理念

作者简介:

  保障留守儿童权益,地方政府“大包大揽”或“单打独斗”,显然不符合地方实际,治理效果也不会理想。应把基层干部、学校、社区等多元社会主体都纳入到积极参与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工作中来,形成合力。

  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集家庭、社会、政府和国家四方合力,才能构建起一张科学安全、严密有效的保障网,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生命权利。

  父母的法治意识和家庭观念是基础

  近年来一些留守儿童悲剧事件不断上演,反映出一个亟待重视的问题,那就是父母不懂法、没有法治意识,家庭观念和责任意识严重欠缺,从而使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失去了家庭这第一道保护伞。一些父母受主客观因素制约,不能尽到抚养孩子该尽的法律义务以及扮演好在家庭中该扮演的家长角色,给孩子们营造一个温情的家庭,从而使孩子们在心灵成长的过程中过多地缺失父母的呵护和关怀,甚至一些留守儿童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能见到自己的父母。留守儿童的脆弱心灵和幼小内心在需要最基础的物质保障的同时,更需要父母不间断的爱护,而失去父母关爱和关注的孩子则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作为父母,从法律意义上讲,生育孩子,不仅仅是生,更重要的是育,作为孩子第一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把孩子养育好,给予他们同等重要的物质和精神哺育。总而言之,加强对父母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宣传是前提,重视法治意识和家庭观念强化是基础,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是保障,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是补充,最终使家庭这一重要的社会单元组织成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是目的。

  社会的法治理念和集体行动是补充

  一个法治理念化的现代社会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集体行动则为留守儿童提供了除家庭呵护以外的保护伞和润滑剂。一般来说,现代社会除政府以外,还有个人、企业和相关组织等责任主体组成,在法治理念的指引下,整个社会成员能够和谐相处、相亲相爱,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为留守儿童权益保障起到重要社会保护和社会润滑的作用,使留守儿童即使在失去父母呵护下,也能得到成长过程中所必需的人文关怀。

  应该看到,在一些悲剧事件中社会爱心组织和教育辅助机构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使留守儿童失去了接受社会关爱和心灵呵护的最后机会,从而轻易地走向了生命的尽头。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大社会法治理念的宣传和教育,建立和健全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公益组织,让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民坚守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这样才能筑牢全社会有序参与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基石。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