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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伟鹏:诚信治理重在“能褒善贬”
2015年09月07日 08: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沈伟鹏 字号

内容摘要:诚信,简单说来:诚即诚实,信即守承诺。

关键词:诚信;治理;公民;法律;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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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

  诚信,简单说来:诚即诚实,信即守承诺。我国传统道德历来重视诚信的价值并将其尊为基本道德原则纳入“五常”。我党向来重视诚信治理,无论是2001年发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还是十八大提出倡导和培育的公民层面的价值观都把诚信放在了特别重要的位置。2010年“当代中国社会价值观调查研究”对全国各地2000多名公民以“做一个真正值得尊重的人最重要的品质有哪些”为题进行问卷调查,通过交互分析,“诚实”这项品质以57.13%的高比率排在“正直”“有责任心”“善良”等十一个公民德行品质词语之首。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当下国人心中普遍认同这样一个观点:不诚信之人不值得尊重,建设诚信社会是举国上下共同的期待。

  诚信治理能力是关乎国民幸福的一项“现代化”内容。一个高度互信的社会,社会治理主体多元所要求的社会协同度和公众参与度才能高效;一个诚信度高的社会,社会自我调节功能和居民自治能力才能充分得到发挥。在此意义上,诚信治理能力和社会整体道德素养是相互提升共同促进的关系,而善于运用“褒”和“贬”的能力是诚信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

  褒与贬是诚信治理的两大抓手

  褒与贬是诚信治理工作的两大重要方向,是道德激励机制一体两面的辩证统一,是诚信治理在方法论上的完善和补充,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实现路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开展道德实践活动需要重视褒与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联动特征和连锁效应。由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些都是推进我国诚信治理的顶层制度设计。

  如果说“树诚信典型”是对坚守诚信价值公民的褒奖,那么无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是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都是诚信治理顶层设计中关于如何开展“惩戒失信”行动的依据和实现路径。“褒”的工作我们应该继续坚持开展,而“贬”的工作我们应该在回应群众呼声,赢得群众认同的道路上加紧探索和完善。因此,当下我国的诚信治理也要吸收古今中外治理经验,花心力以“贬”为抓手谋求系统解决一些在社会诚信领域存在许久但得不到彻底解决,且仍在侵蚀社会诚信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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