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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域中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优化
2016年01月02日 19: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袁星洁 字号

内容摘要:信息时代网络技术与多种行业的结合,使产业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为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关键词:文化产业;互联网;商业模式;优化;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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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代网络技术与多种行业的结合,使产业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为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2015年,“互联网+”进一步打通了文化领域产业链,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与业态升级,深刻改变着文化产业的内在结构和人们的文化消费习惯。但“互联网+”只是一个手段,而非目的,利用这种技术对现有的商业模式进行变革与优化,是文化产业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延伸产业链到延伸价值链

  当下,网络市场强大的关联效应成为产业链延伸的重要联动力。产业链的大整合、大集成打破了以往封闭的块状利润单元,同一个内容的多次开发与多样化售卖,推动了一种以创意为源头、多个传播平台和娱乐领域串联的盈利模式的建立,形成多个利润点跨界链式组合的利润流。如亲子类节目产业链的拓展,以往这类节目主要以广告收入为主,附带开发一些周边产品,如漫画、玩具等,盈利点并不突出。但《爸爸去哪儿》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即“广告+电影+手游+书籍+旅游+淘宝”模式。

  尽管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产业链不断完善,但从总体上看,仍以低技术低附加值的生产方式为主,商业模式较为单一。比如,中国电视传媒产业现在采取的还是单点式经营模式,一般只通过节目内容生产的上下游环节来实现价值增值,在增加成本的同时,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和利用。在这一点上,《中国好声音》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借鉴和参考。它一面演出,一面利用这个平台进行全方位推广。当消费者发现第一次表演效果很好的时候,后面的口碑便快速建立。所以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中国的文化企业要注重优化价值链,实现价值链整合化、宽泛化。具体来说就是上游提供多元化内容,中游制作主体结成跨界同盟,下游播出主体多平台集成联动。对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形成立体化运作,有效实现价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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