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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改革为智库带来政策红利
2016年12月14日 08:3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黄晋鸿 字号

内容摘要:近年来,中国智库发展进入“黄金时代”。

关键词:智库;科研;政策红利;改革;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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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中国智库发展进入“黄金时代”。从中央到地方,各种科研改革措施密集推出,新一轮政策红利切实落地。如何利用改革契机,推进自身体制机制创新,构建更加符合智库规律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决策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是各智库需要认真思考与探索的问题。

  重磅政策叠加带来切实红利

  今年以来,中央针对科研机构和智库领域频频出台重磅改革政策。3月,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7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8月,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11月,出台《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这些文件涉及科研机构和智库领域的体制机制、项目管理、人才发展和分配政策,构成全方位的配套改革。

  在这些政策带动下,国家各部委也相继出台具体办法,使中央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得以逐步落地。7月,财政部下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业部等五部委联名下发《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9月至10月,财政部、教育部连续出台《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11月,教育部下发《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印发《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

  各省市区也积极跟进,纷纷出台具体措施。7月,重庆市出台“七条措施”,要求在科研前端立项时引入竞争,在尾端验收时引入第三方评审;浙江省发布25条“人才新政”,特别是在职称评审中,提出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横向与纵向课题指标同等对待。9月,山东省在年初出台科研机构职称评聘合一的改革举措之后,又接连出台两项新规,要求对全省科研院所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并赋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自主权。10月,吉林省以吉林大学等5家单位为试点,建立完善职务发明股权和分红奖励制度等。11月,四川省对全省2000多个科研机构、109所高校出台激励创新创业16条政策。12月,陕西省在全省推行“双导师制”,打通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壁垒,助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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