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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宁:深透理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017年03月08日 09:10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吴宁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权力;党内监督条例;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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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这一系列部署预示着当代中国权力制约新模式的确立,这一新的模式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体现了中国国情,既有深厚的理论依据和思想基础,是民主集中制理论和人民主权理论的根本体现;又是国家治理理论和依法治国理论的必然要求。

  监督是权力正常运行的根本保证,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的监督机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重要内容,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课题。党内监督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建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提出了加强党内监督的一些原则,并构建了一种上下互动的双向监督机制,为无产阶级政党实行党内监督奠定了理论基础。

  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加强党内监督成为中国共产党不断壮大、不断成熟的重要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党内监督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证权力服务于人民,“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出“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几年来,“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相继出台,党内监督取得明显实效,也为加强党内监督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尤其要抓“关键中的关键”:一是加强对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真正做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二是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针对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是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根本措施,把党的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治党推向了一个新的理论与实践高度。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重大主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创了党的建设的新格局,向世人证明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表明中国共产党创新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笼子、抑制特权阶层的恶性膨胀、保证权力为人民服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凸显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使其具备自我调适的优势并把自我“调适”当作生存和发展之道。中国共产党通过自我调适即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及时化解因为自身错误而引发的严重危机,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有效化解消极腐败和脱离群众的危险,有力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和组织的稳固,因而永葆生机和活力。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是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考察识别干部的首要标准。各级党组织在考察识别干部时要严守标准、把牢关口,坚决不能任用那些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左右摇摆的“稻草人”、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的“老好人”。领导干部应深透理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精神,精准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推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政治免疫力,站稳政治立场,慎独慎微,对党忠诚老实,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从最近身的地方筑起抵制特权的防护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对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应该成为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的自觉行动.

  (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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