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基层政府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政务公开是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政务公开关键在基层,人民群众日常办事主要是和基层政府接触。然而,多年来,由于基层政务公开的随意性、不公开、不规范等原因,人民群众到基层政府部门办事,“跑断腿、磨破嘴”,费时又费力。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关键词:试点;基层政务公开;公开工作;标准化;公开标准;政府部门;城乡规划;政府公信力;规范化;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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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政务公开是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政务公开关键在基层,人民群众日常办事主要是和基层政府接触。然而,多年来,由于基层政务公开的随意性、不公开、不规范等原因,人民群众到基层政府部门办事,“跑断腿、磨破嘴”,费时又费力。到政府办事少跑腿、快办结,避免奔波,成为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期盼。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有望破解多年来基层政务公开存在的症结。
一、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广大基层政府,面对政务公开要求,普遍面临的是对公开的标准和要求掌握不准、理解不准,往往存在想做而不知如何做的问题。另外,不少基层政府,尤其是领导干部还存在公开意识不高、公开不主动的问题,归根结底,主要是还没有真正体会到公开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正面作用。
二、《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有何亮点
(一)、让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方,通过先行先试,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此次试点范围,考虑东、中、西部的分布,分别甄选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有积极性,有代表性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5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基础好的地区可以扩大试点内容。
(二)、重视标准化,强化标准引领,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要求通过梳理公开清单、明确公开规范,确立各个领域的公开标准,为指导其他地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推进政务公开与标准化有机融合。这有助于精准落实中央对公开的要求。通过试点,本着“成熟的先试、不成熟的往后放”的原则,在不同地方、不同领域逐步探索公开的机制、规范和标准,有助于精准管理,逐步从点到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