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红头文件;紧箍;文件;政府公信力;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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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文件明文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不得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是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的体现,也是建设民主、公平、法治、文明社会主义国家以及打造阳光服务型政府的必然之路,有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对打击权力任性之官僚主义抬头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红头文件的制定与印发必须慎之又慎,严格走法定程序。现在,有的地方,红头文件满天飞,导致基层疲于应对各式各样的检查,大大挤占了基层干部为基层百姓服务办事的时间,严重影响群众对基层干部服务的满意度。
红头文件满天飞是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双重表现,必须按照规定,规范红头文件制定与管理。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照国办发〔2018〕37号文件精神,全面依法依规拟定、印发红头文件,从源头上将任性红头文件消除在萌芽状态。除了对干部加强党性教育、法制教育与管理外,机关必须树立依法依规办文之风,监督问责机制,对任性红头文件印发部门负责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形成震慑效应。另外还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对任性红头文件进行曝光,形成监督合力、戴上“紧箍”。
(作者单位:贵州省岑巩县思旸镇党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