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的成效,首先,以制度规范民主权利,确保民主选举权,实现村官村民选.
关键词:民主;法治化;基层;成效;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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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的成效,首先,以制度规范民主权利,确保民主选举权,实现村官村民选;其次,以制度厘清民主细节,落实村民参与权,实现村策村民定;第三,以制度推动民主运转,完善村民自治权,实现村务村民理;第四,以制度确保民主实现,强化村民监督权,实现村事村民管。
基层民主法治化仍存在的问题,一是村民群众和村镇干部的民主素养和法治意识尚有待再提高;二是与基层民主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设计还不尽完善。
进一步推进我省基层民主法治化的对策建议,一是有效发挥法治的统领性与权威性,扎实培育基层治理主体应有的规则意识和法治思维;二是进一步体现法治的规范性,不断完善我省基层民主的制度体系。从民主选举制度来看,要通过法治化建设,在村级组织选举实践中进一步体现扩大民主、让民作主原则,不断创新选举方式。从民主运行机制来看,要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严格执行运作规程;完善“双述双评”制度,提升评议质量;严格村会计代理制,加强监管力度;健全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从民主监督机制来看,应进一步明确基层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联社监督委员会职责,整合力量,发挥监督职能。三是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进一步强化法治的程序性,为基层民主法治化提供观念和路径上的充分保障。
为了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并配合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召开,研究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重大理论现实问题,从上半年开始,由常务副校长王昌荣牵头,学校组织相关学科教研骨干,成立课题组并设立了一批法治浙江研究课题,围绕“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开展调研,取得了系列研究成果。本文为研究报告之三,供参考。
(执笔:董 明 省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杨日鹏 省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