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国规模城镇化的突出缺陷,是城镇化率明显大于人口城镇化率。摘自《国家命运:中国未来经济转型与改革发展》(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2月版),摘选时有改动。
关键词:改革;新型城镇;破题;人口城镇;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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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模城镇化的突出缺陷,是城镇化率明显大于人口城镇化率。2013年,我国的名义城镇化率为53.7%,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5%,低于2011年世界50%的人口城镇化的平均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实现人的城镇化,首先要使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一定水平。没有较高的人口城镇化率,何谈人的城镇化。
未来5—10年,加快推进规模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转型,即以人口城镇化为主要载体、以政策和体制创新为重点,有效释放城镇化的内需潜力,争取到2020年基本形成人口城镇化的新格局,即人口城镇化率不低于50%。如果到2020年人口城镇化率仍然低于2011年世界的平均水平,那就是不成功的城镇化,也很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
从人口城镇化到人的城镇化的转型
要实现到2020年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最终实现人的城镇化的发展目标,有两个问题很重要:一是从城乡二元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到城乡一元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安排,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对接;二是从按行政级别配置公共资源到以人口规模为基准配置公共资源,加快大中小城市公共资源配置均等化进程。
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总体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现实情况看,由于公共服务制度安排不同,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实际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4年《社会蓝皮书》,2012年,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已达2.09万元,新农保为859.15元,两者相差24倍之多。2013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3.03:1,比过去有所缩小,但是如果把公共服务的因素算进去,可能实际收入差距在4.5—5倍左右。为此,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首先要实现制度上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实现底线水平上大致相当。这样,人的城镇化才有基本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