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5月17日上午,应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刘光华教授邀请,来我校开展学术交流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校副校长、宁夏行政学院副院长张廉教授在榆中校区天山堂C203教室为本科生做了题为《法的应然性与实然性》的学术讲座。
关键词:教授;行政学院;院长;党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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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上午,应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刘光华教授邀请,来我校开展学术交流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校副校长、宁夏行政学院副院长张廉教授在榆中校区天山堂C203教室为本科生做了题为《法的应然性与实然性》的学术讲座。法学院榆中校区全体本科生聆听了讲座。讲座由刘光华教授主持。
作为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系列讲座之一,在《法的应然性与实然性》讲座中,张廉教授从我国法制现代化发展谈起,从法律规则的现代化、法律观念的现代化、法律运行的现代化和法制现代化等四个发展目标入手,通过理论与现实情况的对比揭示我国法律体系必须结合我国国情这一事实,让同学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法的应然性与实然性的矛盾,也使得同学们对我国法制现代化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