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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校法学、哲学等教研部共同举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研讨活动
2014年12月04日 14:37 来源:内蒙古党校 作者:法学教研部 张晓曼 字号

内容摘要:11月19日下午,内蒙古党校法学教研部、哲学教研部、内蒙古法学研究所、马列研究所及习近平系列讲话学习研究协作小组共同举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研讨活动,呼和浩特市委党校及呼铁局党校积极参与该研讨活动。

关键词:法学;哲学;四中全会精神;研讨;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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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哲学等教研部共同举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研讨活动

  11月19日下午,内蒙古党校法学教研部、哲学教研部、内蒙古法学研究所、马列研究所及习近平系列讲话学习研究协作小组共同举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研讨活动,呼和浩特市委党校及呼铁局党校积极参与该研讨活动。

  内蒙古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席志明以一个总目标、五个体系、五个坚持、六大任务、八大亮点的宏观视角解读四中全会基本内容;呼铁局党校讲师周畅梳理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教授高香芝与在座诸位交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关系;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李学军指出,公报、决定与说明是深入研究四中全会的重要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副教授李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已明确表述于现行宪法中,无需辅以经济建设等视角阐述;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徐贵恒认为,扶贫问题纳入法治渠道涉及具体的制度构建,其技术性较强;另外,哲学教研部讲师李利芳认为,全民法治意识的培养极具现实意义。

  研讨活动最后,内蒙古自治区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徐永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两个问题,前者隶属于政治领域,后者隶属于法律领域,而坚持基本政治前提是研究法律视域下诸项问题的起点与界限。内蒙古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贾清做最后总结,建议在座诸位认真阅读决定内容,以便展开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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