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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各级党委领导干部每年到党校讲一次课
2015年12月14日 19:54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李文姬 字号

内容摘要:《意见》提出,要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不能低于总课时的70% 。

关键词:党校;领导干部;党委;官方;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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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能力欠缺、“本领恐慌”问题,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不能低于总课时的70%。

  《意见》提出,党校学位研究生教育要坚持“国标”,各级党委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授课。

  马克思理论、党性教育课程不少于70%

  《意见》强调,要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首要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党校办学第一位的要求,是党校姓党最重要的标志。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是党校教学最重要的任务,是必须重点抓好的教学内容。这两类课,在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

  此外,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党校的培训类班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地)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

  在一个任期内,县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由中央党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市(地)委党校集中轮训一次。突出主课安排,完善教学布局,所有主体班次都应当在教学安排中充分体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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