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闻中心讯日前,司法部公布了2015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项课题名单,我校三位教师提交的项目申请获得最终立项,具体立项情况如下:王雷申报的“我国民法典中团体类型及团体治理的实现”项目,聚焦民法典中法人团体的类型设置。
关键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司法部;课题;国家法治;团体治理;民法典;法学理论;环境损害;环境风险;保险合同;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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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讯日前,司法部公布了2015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项课题名单,我校三位教师提交的项目申请获得最终立项,具体立项情况如下:
| 主持人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 王雷 | 中青年项目 | 我国民法典中团体类型及团体治理的实现 |
| 王建敏 | 专项 | 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法律规制研究 |
| 姜文秀 | 专项 | 环境风险预防与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研究 |
王雷申报的“我国民法典中团体类型及团体治理的实现”项目,聚焦民法典中法人团体的类型设置,在对民法中决议行为法律规则提出立法建议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拓深决议行为的民法理论研究,特别是在民商合一的体例下深入研究公司决议行为的特殊规则,有助于增强民法典编纂中的团体法思维。
王建敏申报的“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着眼于理清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理论基础,明确该类条款的性质,将其作为平衡保险双方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处理保险双方利益冲突的事后解决手段,并以此标准分析我国保险免责条款的性质及其司法实践,从而为完善现行法律、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协调相关法律对保险免责条款的规范,促进保险各方利益的相互协调,方便司法机关的案件审判,平衡相关主体的利益”等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解决的思路。
姜文秀申报的“环境风险预防与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研究”项目,首先从法益保护的需要与刑法规范目的实现、风险社会中法益保护前置化的要求、司法解释中已有抽象危险犯的规定等三个方面论证设置污染环境罪抽象危险犯的理论基础,进而分析关于抽象危险的错误认识、论证抽象危险的判断标准关键在于定型化行为的认定。最后,从与刑法中其他抽象危险犯的差别、抽象危险与具体危险的关系、与行政处罚的衔接三个方面讨论设置污染环境罪抽象危险犯需要破除的障碍,具有重要研究意义。
据悉,司法部2015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共受理申报1046项。经资格审查、两轮严格评审以及公示,最终有141项申请获批立项,其中重点课题7项,一般课题46项,中青年课题39项,委托课题6项,专项任务课题43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