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与会学者围绕“国家治理的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就“四个全面”治国方略、国家治理的基础理论、地方治理、社会治理、专项治理、治理评估等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因此,在进行国家治理变革过程中,应该把治理非传统安全作为国家新职能,纳入到完善我国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中,建立以授权、弹性和网络化的运行机制,引入合作治理的理念和模式,以期从整体上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治理能力;治理体系;数据库;运行机制;省域治理;基础理论;欧阳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授
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郝日虹)5月23日,由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主办的第二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高峰论坛在武汉举行。与会学者围绕“国家治理的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就“四个全面”治国方略、国家治理的基础理论、地方治理、社会治理、专项治理、治理评估等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对于国家治理的理论研究来说,分析基本概念的内在逻辑、进而运用基本概念构建一个合理的治理理论,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关乎治理的话语权。就中国而言,国家治理应当基于我国实际国情与传统,据此确立自己的善治理念与原则。
实际上,“善治”的要义在于把握好“中国特色”。为此,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欧阳康教授提出,可以从“省域治理的定位与使命”着手。
“我国的省域治理位于国家治理与基层治理之间,拥有多个复杂类型。如直辖市治理,其具有独特的政治、经济、权力运行机制,与中央联系密切;如区域的自治权,则囊括了民族管理的特殊内涵;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拥有‘基本法’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权限;而其他各省,按地域的不同,也都拥有不同的特色,需要进行分别研究。总体来说,作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有机组成部分,省域治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不仅贯彻着国家治理的意图、理念、政策,也可以为国家治理提供可供参考的个案。”欧阳康解释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国家不仅要注重传统意义上的治理问题,还得关注非传统安全。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吴淼分析认为,非传统安全具有范围上的跨区域性、形态上的流动性、性质上的混合性、发生机制上的累积性和表现方式上的隐蔽性等特性。这就使其明显区别于传统安全和传统国家职能对象,继而对现有国家治理形成严峻挑战。非传统安全很可能“埋下”诸如我国行政区域制度失灵、职能部门制运转不畅、岗位责任制无法落实等一系列隐患。因此,在进行国家治理变革过程中,应该把治理非传统安全作为国家新职能,纳入到完善我国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中,建立以授权、弹性和网络化的运行机制,引入合作治理的理念和模式,以期从整体上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在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大数据所开启的智慧治理模式,或可成为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方式之一。对此,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潭教授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在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建立基础数据库;在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建立专业数据库;在企业、医院、城市等社区建立应用数据库。通过实施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在制度、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开展科学的顶层设计,这对于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是不无裨益的。
除了借助“大数据”这一“硬技术”之外,在中央党校党建研究部蔡霞教授看来,积极引导和培育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社会资本也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是国家治理的“软实力”,是实现我国和平转型的根基。
据悉,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成立于2014年2月,旨在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理论参考和决策咨询,是我国首个以国家治理问题为研究中心的高校新型智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