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3月18日在京发布了《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在测评的81家法院中,省级法院测评四川高院排名第四,中级法院测评成都也排名第四。
关键词:四川;高院;指数报告;司法;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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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9日讯(记者杜玉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3月18日在京发布了《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在测评的81家法院中,省级法院测评四川高院排名第四,中级法院测评成都也排名第四。
从2011年开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对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情况进行年度评估,2014年是第四个年度。此次评估对象总计81家法院,覆盖最高人民法院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法院以及49个较大的市的中级法院三个层次。测评指标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等。
2014年,四川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四川法院主要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同时也在各级法院的门户网站公开裁判文书。2014年,除了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不应公开的裁判文书,四川法院已经公开裁判文书的比例达到了应当公开的90%以上。
同时,在执行审判流程公开上,2014年来,四川法院也做了积极探索,全省法院已经全部建成了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开通12368语音和短信平台;推进建立案件进展信息查询系统;全省22个中院和156个基层法院采用视频、图文等形式公开庭审7840件次。
此外,四川高院建立常态化的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