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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企业探索融资新路:国电集团首发公司债20亿
2016年01月08日 14: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字号
2016年01月08日 14: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关键词:国电集团;全民所有制;融资;首发公司;发行

内容摘要: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16国电01”成功发行, 2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标志着国电集团成为首家在证监会监管的资本市场中,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关键词:国电集团;全民所有制;融资;首发公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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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1月8日讯(记者李予阳)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16国电01”成功发行,2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标志着国电集团成为首家在证监会监管的资本市场中,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本次债券发行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探索出一条新的融资路径,有利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费用,是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精神的具体体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以发电业务为主的中央直属企业。本次公司债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注册额度50亿元,首期发行20亿元,期限3年。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和债券评级均为AAA。公司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和经济效益以及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为债券偿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月4日,国电集团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公司债券为3年期,票面利率2.98%,有效申购资金总额101.45亿元,认购倍数5.07倍。本期公司债票面利率为2007年以来同类型债券最低发行利率,实现了3年期3A级公司债票面利率9年来首次进入“2”字头。

  此次债券的成功发行是证监会金融创新和债券规则改革的成果,标志着国电集团成为首家发行公司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体现了国电集团把握政策、创新融资的能力。此次债券选择在年底发行,并获得较高的认购倍数和较低的发行利率,打破了往年年底前后资金紧张、不宜发债的市场惯例,体现了国电集团发行团队对发行窗口和资金市场的准确判断。在此次债券审批中,有关部门高效完成了核准批复,体现了对债券市场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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