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学 >> 管理动态
9月1日起银行卡境外消费1000元以上发卡机构需上报信息
2017年06月02日 20:14 来源:新华社 作者:吴雨 字号
2017年06月02日 20:14
来源:新华社 作者:吴雨
关键词:银行卡;境外;消费;发卡机构;外汇局

内容摘要: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表示, 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

关键词:银行卡;境外;消费;发卡机构;外汇局

作者简介: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记者吴雨)国家外汇管理局2日表示,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

  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

  外汇局表示,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为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外汇局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作者简介

姓名:吴雨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振)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回到频道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