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学 >> 管理动态
山东推进管线全部“入廊”补齐城市建设短板
2017年06月24日 11:31 来源:新华社 作者:席敏 字号
2017年06月24日 11:31
来源:新华社 作者:席敏
关键词:城市建设;入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维护;管线位置

内容摘要:为解决管线交杂无序铺设导致管理维护难度大等问题,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已建有管廊的区域,区域内所有管线原则上必须入廊,不得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并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廊有偿使用制度。

关键词:城市建设;入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维护;管线位置

作者简介:

  新华社济南6月24日电(记者席敏)为解决管线交杂无序铺设导致管理维护难度大等问题,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已建有管廊的区域,区域内所有管线原则上必须入廊,不得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并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廊有偿使用制度。

  这份通知称,将管线纳入管廊有利于提高管线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使用寿命。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管线改造逐步迁移至管廊;新建管线应按照区域内管廊专项规划要求敷设于管廊内。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依法向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应当纳入管廊的管线在管廊外进行建设施工的,规划、建设市政道路主管部门不予许可审批。

  山东省还将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收费机制,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要与入廊管线权属单位的沟通协商,明确管廊使用费标准、付费方式、计费周期和定期调整机制等有关事项。

 

作者简介

姓名:席敏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振)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回到频道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