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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外林建议放宽券商发行短融券限制
2015年03月05日 08:41 来源:中证网 作者: 字号
2015年03月05日 08:41
来源:中证网 作者:
关键词:发行;限制;证券公司;券商;短期融资券

内容摘要: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在关于放宽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债和同业拆借限制的提案中建议,适度放宽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限制,推动证券公司全方位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同时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盘活证券公司存量资产。

关键词:发行;限制;证券公司;券商;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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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在关于放宽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债和同业拆借限制的提案中建议,适度放宽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限制,推动证券公司全方位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同时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盘活证券公司存量资产,并建议出台支持证券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和资金跨境流动的相关政策。

  侯外林认为,目前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不畅,债务融资渠道、融资品种和融资规模受到较多限制,不利于证券公司管控财务风险,制约了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理财需要的能力。

  侯外林建议,首先应适度放宽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限制,将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期限延长到1年,同时取消发行短期融资券分类评价BBB以上的要求,取消针对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和同业拆借的融资额度上限的规定,并将证券公司回购融资规模的计算基准由注册资本调整为净资本或净资产。

  其次,建议参照保险公司的标准,将证券公司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由7天延长到3个月;同时取消对五大国有银行不得与证券公司开展同业拆借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畅通证券公司资金拆借融通渠道。

  第三,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盘活证券公司存量资产。此外,建议尽快出台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的配套规则,允许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长期债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展中长期融资渠道。以证券公司为桥梁,进一步联通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促进两个市场协调发展。

  最后,出台支持证券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和资金跨境流动的相关政策。参照商业银行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外币债,支持有条件的证券公司到境外发行债券融资,为证券公司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降低融资成本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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