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教育部去年年底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规定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同时规定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往年部分高校组成的北约、华约、卓越等笔试联盟全部取消,等等。
关键词:高考制度改革;招生;过渡;经济体制改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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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教育部去年年底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规定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同时规定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往年部分高校组成的北约、华约、卓越等笔试联盟全部取消,等等,让人们感到自主招生正在被重新定位。那么,在这个时候,我们其实是要反思一下为何在高考制度改革中会有自主招生这个环节的设置,本文作者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视角观察教育,给我们提供了另一个审视自主招生与高考制度改革的角度,无疑,这种冷静的审视是有意义的,毕竟《意见》出台的最终目标是完善自主招生。
2003年春季,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北大、清华等一批“985高校”开始实施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至今已走过12年的历程。如何评价这一改革?它和高考的关系是什么?它在整个高考制度改革中居于什么样的地位?它在未来的走向是什么?现在似乎到了需要做出回答的时候了。
如果把教育体制改革,特别是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中国经济体制的变迁联系起来,会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许多有趣的相似之处。
从1978年开始,中国以市场化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使中国完成从传统到现代的“双重转型”——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以及从传统不发达的经济向现代发达经济的转型。今天,尽管改革面临的深层次困难和矛盾仍然很多,但总体而言,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按照党的十四大确定的战略规划,实现这一目标的时间点是2010年。
改革的对象是1952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新中国按照前苏联模式所建立起来的无所不包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一体制下,企业的生产、分配、定价和投资全部由中央计划部门严格控制。企业缺乏最基本的经营自主权,它们就像棋子一般受到各种国家机构的控制和约束,无法决定生产的产品和数量,没有自主招工权,在生产投入上没有话语权,甚至连雇员(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职工)的工资都由上级政府部门决定。企业的任何行为,甚至修建一个公共厕所,都需要得到审批。按照罗纳德·科斯的说法,“除了名义上的概念,这些国营企业实际上没有一点与企业两字沾边。”缺乏效率成为国有企业最大的弊端。因此,1978年,国有企业开始改革时迈出的第一步就是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并由此拉开了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大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