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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维持原判:我是个没有什么价值观的人
2015年01月09日 09:13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翁小平 字号

内容摘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5年1月8日,当二审裁决的法槌在法庭上重重落下的时候,我们无从得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滋味。

关键词:价值观;投毒;复旦大学;杀人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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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5年1月8日,当二审裁决的法槌在法庭上重重落下的时候,我们无从得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的内心到底是怎样的滋味。

  “我选择上诉与自我辩护,对于结局,我不敢有所奢望。如果我侥幸还有机会,我将在后面的日子里竭尽全力地补偿你们,服侍你们终老;如果我还是走了,那也只是我的报应,希望你们能从丧子之痛的阴影中走出,好好地活着。或许有另外一个世界,在那里,我们将为着自己的过错而赎罪……”

  也许,从他在二审结束时对被害人也是他的舍友黄洋父母的告白中,我们可以听到他的忏悔。但是,法律并没有给他机会,他终将要为自己冲动的行为承担责任,付出代价。

  一审

  焦点:“愚人节”恶作剧还是故意杀人

  结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由于是故意杀人并且出现被害人死亡,属于重大刑事案件,该案被移送至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投毒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该案一审开庭审理,检察院派出了由副检察长担任主诉检察官的4人公诉团队,整个庭审持续了10多小时。在庭审中,林森浩承认自己投毒,但对起诉书中上提出的与黄洋因琐事不和,逐渐对他怀恨在心,并决意杀害他的指控提出异议,他表示只是出于“愚人节”想整一下黄洋的恶作剧动机而实施投毒,没有杀人的故意。公诉人则回应称:“在目睹黄洋处于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医护人员对此束手无策之际,林森浩如果不是决意要杀死黄洋,他应该会,也完全会,也完全有责任有义务用适当的方式及时地透露黄洋的病情真正的起因,帮助医护人员及时地抢救黄洋的生命。”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5月6日,一封有177名复旦大学学生自愿签名的请求信,让该案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这封《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中,学生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建议法院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被害人黄洋的父母。请求信中写道:林森浩投毒“是极其恶劣的禽兽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但其平日表现良好,并非极为凶残之人,且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若对林森浩判处死刑,量刑无疑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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