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校 >> 教学科研
山东试点取消高校二级学院行政级别 扩大管理权
2016年05月10日 12:05 来源:人民网 作者:王艺锭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改革用人制度为重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开展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   《意见》要求,要创新二级学院管理体制,2016年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试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二级学院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参照同类别同等级人员任职年限和条件,建立有利于相关人员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鼓励高校在二级学院开辟试验区,扩大其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权,形成局部优势,打造学术高地,突显办学特色。   据悉,山东省将在2016年6月底前制定省属高校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试点方案。

关键词:山东;高校;二级学院

作者简介:

  人民网北京5月9日电(王艺锭)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改革用人制度为重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开展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

  《意见》要求,要创新二级学院管理体制,2016年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试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二级学院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参照同类别同等级人员任职年限和条件,建立有利于相关人员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鼓励高校在二级学院开辟试验区,扩大其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权,形成局部优势,打造学术高地,突显办学特色。

  据悉,山东省将在2016年6月底前制定省属高校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试点方案。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星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