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长达200多年的城市化进程中,英国城市管理的职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守夜人”到管理者、从城市管理到城市治理的转变。同时,城市公共管理边界的演进过程,也完整地体现着西方国家公共管理思想的发展脉络,并引导着西方发达国家城市管理的制度变迁。至此,英国的城市管理边界已经不再限于公共职能的核心领域,很多原本由社会组织和私营组织承担的城市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也被纳入了城市政府的管理范畴,比如邮政、电信、煤气、电力和基础设施等,城市管理的公共事务边界迅速拓宽。英国的城市管理并未执着于城市管理职能的界定问题,而是始终以满足民众需求和解决现实问题为目标导向,由此来推进城市管理的实践过程,形成一种相对清晰的职能边界和权力边界。
关键词:城市管理;职能;管理者;城市政府;管理边界;英国城市;英国政府;基础设施;社区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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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200多年的城市化进程中,英国城市管理的职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守夜人”到管理者、从城市管理到城市治理的转变。同时,城市公共管理边界的演进过程,也完整地体现着西方国家公共管理思想的发展脉络,并引导着西方发达国家城市管理的制度变迁。
从“守夜人”到管理者
英国的城市化进程大约始于18世纪70年代。在工业化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双重驱动下,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然而,英国早期的城市管理水平并没有随着城市化率的提高而相应提升,盲目无序的发展使得城市公共设施承载了巨大压力。此时的英国城市政府充当着“守夜人”角色,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实行“自由放任”的管理方式,城市政府仅仅承担了非常有限的公共服务职能:市政管理职能仅仅涉及供水、卫生和提供少量的基础设施,社会管理职能也仅限于维护社会治安,基本上没有专门的城市管理机构。城市政府的放任引发了环境卫生的持续恶化、住房拥挤、就业紧张、犯罪率高等一系列严重的城市问题。
城市生活质量的低劣与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缺位,引发了民众的强烈不满,迫于社会各方的压力,英国政府逐步将城市管理事项纳入政府预算议程。19世纪初期,城市中出现了负责道路、街灯、治安、卫生和其他市政工程的政府部门;19世纪中后期,英国政府又先后推行了大量的相关立法,其中涉及城市管理中土地、规划、住宅、绿地、卫生、供水、环保等多个领域,构成了健全的城市管理法律网络体系,开创了以法律途径治理城市社会问题的先河。这一时期,英国城市政府的管理边界扩大到了包括住宅、卫生、绿地、环保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在内的市政管理和以社会治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管理。
20世纪30年代席卷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爆发之后,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逐渐成为西方政府管理的主流思想。相应地,城市政府对城市社会事务的介入也不断增强,其职能覆盖了养老、医疗、贫困、失业等方面。二战后,英国政府开始将原先由民间慈善组织承担的社会责任逐渐转化为政府职责,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福利国家制度,为公民提供包括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等在内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社会保障。至此,英国的城市管理边界已经不再限于公共职能的核心领域,很多原本由社会组织和私营组织承担的城市发展和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也被纳入了城市政府的管理范畴,比如邮政、电信、煤气、电力和基础设施等,城市管理的公共事务边界迅速拓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