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日与日本、韩国领导人共同出席在首尔举行的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时隔3年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再度重启。
关键词:领导人;会议;会晤;领导人会议;韩领导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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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日与日本、韩国领导人共同出席在首尔举行的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时隔3年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再度重启。
中日韩领导人自1999年首度会晤以来,迄今已经举行会晤或会议十多次,为什么这次会议仍被称为第六次领导人会议?其背后的原委,您知道吗?新华国际客户端愿为您一一道来。
【中日韩领导人定期会晤机制特点】
作为三国合作机制,中日韩领导人定期会晤或会议,有两个鲜明的特点:
第一,在中日韩合作初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是在东盟的框架内完成。在这个阶段,中日韩领导人每年在出席东盟和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举行会晤或会议。
从1999年至2007年11月,三方领导人共举行8次会晤或会议。其间,因2005年日本首相坚持参拜靖国神社,三国领导人的第七次会议被迫推迟,2007年1月才在菲律宾恢复举行。
第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是在东盟“10+3”框架外独立举行。从2008年开始,三国领导人决定在保留东盟和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会晤的同时,单独举行会议。现在所说的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就是以2008年首次举行框架外会议为起始点进行排序的。从2008年12月至2012年5月,三国领导人会议共举行五次会议。
【东盟框架内举行的历次会晤或会议】
1999年11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日本首相小渊惠三、韩国总统金大中在菲律宾出席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期间,出席了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早餐会,启动了三方在“10+3”框架内的合作。
2000年11月,三方领导人在新加坡举行中日韩领导人早餐会。三国领导人就加强中日韩之间和三国与东盟的合作交换了意见,达成许多共识。会上,三国领导人决定,利用每年出席东盟系列峰会的机会举行非正式三边会晤,从而确立了中日韩领导人在“10+3”框架内的定期会晤机制。此后,中日韩领导人每年在东盟系列峰会期间举行会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