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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农业变革理论与实践的原创性贡献
2019年04月10日 13:38 来源:《理论与评论》2018年第6期 作者:杨承训 刘柯杰 字号
2019年04月10日 13:38
来源:《理论与评论》2018年第6期 作者:杨承训 刘柯杰
关键词:“三农”;合作化;“两个飞跃”;“三权分置”;高端生态农业

内容摘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划了乡村振兴方略,指出了多维度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方向。未来农业产业革命将是以高科技为支撑、以高端循环经济所带动的立体化高端生态农业,进而创造出新的现代农村经济体系。

关键词:“三农”;合作化;“两个飞跃”;“三权分置”;高端生态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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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重大成就之一,是破解了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大难题,即农业农民社会化改革问题。历史的经验教训证实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三个特殊矛盾。从“两个飞跃”到“三权分置”,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对马克思主义的原创性历史贡献,开拓了公有制特别是农村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理论和制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划了乡村振兴方略,指出了多维度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方向。未来农业产业革命将是以高科技为支撑、以高端循环经济所带动的立体化高端生态农业,进而创造出新的现代农村经济体系。

  关键词:“三农” 合作化 “两个飞跃” “三权分置” 高端生态农业

  作者杨承训,河南省经济学会会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州 450002);刘柯杰,《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特聘编辑,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上海 200020)。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如何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一大重点和难点,而在东方这样一个农业占优势的落后国度实现农业社会化、现代化更是前无古人。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从中国实际出发,以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抓住时机不断破解“三农”难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地总结了历史经验,指明实现农业新产业革命的方向,原创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三农”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这需要系统的论析。

  一、历史的经验教训证示三大“特殊性”

  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农民问题。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组织“农业产业大军”。在《资本论》《论土地国有化》等重要经济著作中都专门论述了农业问题(特别是地租理论),后期提出用合作社组织农业的设想,乃至将俄国原存的农村公社形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组织。客观地说,他们基本上立足于西方已经初步实现工业化的实际,又未有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不可能空想具体路径、形式和步骤,只能指出农业社会化、消灭城乡差别的基本方向。

  列宁是第一个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变为革命实践的马克思主义者,又践行于资本主义发展比较落后、农民占一定优势的俄国,有许多理论创新,也经过重大曲折。十月革命前,列宁号称“土地专家”,对农业农民有一定研究;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由于帝国主义武装干涉、国内战争突然到来,苏维埃俄国在经济上遇到的最大困难是粮食供应短缺,不得不实行战时共产主义的余粮收集制,而很快又认为此举可直接通向共产主义,结果引起农民不满乃至暴动。列宁意识到:“我们在经济进攻中前进得太远了……群众已经感到的,我们当时还不能自觉地表述出来。”[1]他当机立断实行新经济政策,由余粮收集制改为粮食税,并且进一步认识到关于农民个人利益的重要性。列宁指出:“有人对我们说:‘同农民的个人利益结合,就是恢复私有制。’不对,我们从来没有废除过农民对消费品和工具的个人所有制。我们废除的是土地私有制,而农民并没有私有的土地,他们是在租来的土地上经营。”[2]这是把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重要开端。在经营组织上,由主张“共耕制”(统一经营、集中劳动)转变为“合作制”,在户营的基础上从流通领域组织起来。这就是列宁晚年从俄国实际出发提出的农业经济思想的战略转变。

  可惜列宁逝世过早。不久斯大林基于粮食供应紧张,改变列宁的合作制主张,提出用“劳动组合”的形式即集体农庄组织农民,实行农业集体化运动,到1936年基本完成。虽然采取粮食义务交售制,农业实行机械化,但农业落后局面基本没有好转。到1953年斯大林逝世时,苏联还是最大的粮食进口国,农民仍然比较贫困。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批评苏联把农民挖得很苦。这就是说,农业集体化的路子在土地辽阔的俄国基本上是不成功的。

  近代中国是东方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生产力十分落后,农民占人口的80%。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依靠农民战争、走农村包围城市的正确革命道路,实现了“站起来”的伟大飞跃。但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后该怎样解决攸关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将农民组织起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大问题呢?可以说既有经验又有教训。成功的土地改革之后,毛泽东提出,应趁热打铁,实行由互助到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初级合作,再到高级合作社逐步过渡的办法。这在土地私有制(与俄国土地国有化不同)的中国,能够比较稳妥地组织农民,初期效果较好。但是几年后,农业合作化改革却产生了激进的情绪,过快地推进全面合作化,即采取大体与苏联集体农村相似的集体组织。1958年,农业合作化改革更加激进,建立了人民公社,刮起了共产风、平调风、浮夸风乃至实行食堂制,破坏了农村的正常秩序。不久,农业合作化改革开始纠偏,调整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生产组织形式。这虽然纠正了共产风,但人民公社体制仍然保留下来。农业合作化改革效果不容乐观,没有真正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农民温饱问题和农业现代化问题,出现了20年的停滞状态。总之,从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的最大成就是实现了土地公有制,培养了农民的集体观念,建设了许多农村基础设施,涌现出一批以农村工业为主的先进集体村社典型。但总体上改革存在不少问题,到1978年我国仍有7亿贫困人口,粮油、肉蛋、棉布等产品长期短缺,成为典型的短缺经济(不可否认,工业、科技等领域则取得重大成就)。

  从中苏两国几十年的教训看,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不能死板地机械理解,要懂得历史唯物论中的辩证法,即毛泽东所讲的善于抓住矛盾的特殊性。

  一是农业生产力及其所要求的生产关系形式的特殊性。从矛盾的普遍性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是完全正确的。但生产力并非都是一种模式、一个水平,从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形式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农业生产力的特殊性与大工业生产的差异较大,它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统一,自然再生产即有生命的产业是其最大的特殊性,它与农民家庭经济有天然的联系。因此,它所要求的生产关系形式与大工业有重大差异,不能照搬工业社会化的模板套用于农业。农业集体化(集体农庄与生产队)的“共耕制”模式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列宁曾经反复强调这一点,可惜没有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

  二是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特殊性与农民的特殊性。中国同西方农业生产力及其传统生产形式有较大差异。中国人多地少,几千年实施户营为主的精耕细作模式;而西方多数国家(包括俄罗斯)地广人稀,耕作粗放,19世纪初就逐渐推广规模化农业。所以,中国农业不能照搬西方农业的发展模式(连地租形式都有差异)。

  三是中国农业变革历程曲折的特殊性。“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组织形式,导致一些经济关系扭曲,虽有成就,但主要是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必须进行具体分析。

  上述三个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深化对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认识,可以说,实践倒逼中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

作者简介

姓名:杨承训 刘柯杰 工作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职称:教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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