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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贵的医强险
2014年06月02日 00:00 来源:财新《新世纪》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保监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正酝酿在全国推行医界的交强险——“医强险”。

关键词:昂贵;赔偿;保监会;保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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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正酝酿在全国推行医界的交强险——“医强险”。

  医强险,即强制医院或医生购买的医疗责任保险(下称医责险),常被看作是缓解医疗纠纷的有效技术手段。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等状况,患者有望通过保险理赔程序厘清责任获得赔偿。卫生部门希望藉此避免医闹尴尬。

  中国早在上世纪末即逐步试点医责险,但推行困难,效果远低于预期。新医改方案颁布实施后,医患冲突并未呈减少的势头,而是频繁转化为恶性事件。医强险因而提上日程。

  2014年1月,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称,今年要推进医强险,以缓解医患矛盾。据财新记者了解,中国医师协会近期正在搭建医疗风险数据库,希望能对全国的医疗风险进行总结分析。“快的话,今年6、7月就有框架了”, 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谢启麟表示,风险数据库的建立“会对国家制度的制定、保险费率的核定、风险管理都大有好处”。

  保监会财险部门一官员不久前答复财新记者称,“目前保监会正配合卫计委积极地与立法部门沟通,争取将医强险纳入相应的法律法规中。”

  “医责险需要立法强制来扩大覆盖面”,该官员说,“正如交强险是通过《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来确定它强制保险的地位的”。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此前亦向财新记者透露,卫计委和保监会正在推动有关医强险的“顶层设计”。

  先行试点的深圳已步入立法阶段。深圳市人大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的立法,医强险是重点之一。“目前在调研,计划年底前出台”,深圳医师协会副会长王天星对财新记者透露。

  此前,深圳市医师协会已将医强险方案提交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将于今年6月在15家公立医院先行试点。王天星表示,一旦试点成功,再配以相关立法,医强险将在全市推开。

  从“顶层设计”到地方试点,医责险到医强险的转变似乎只剩一纸条文之隔。不过,若要将其付诸实施,需要支付不菲的财务成本。

  亏损何来

  医强险概念的提出与目前医责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不力相关。

  北京、上海等地从上世纪末开始先行试点医责险,但投保率极低。全国层面的倡导始于2007年。该年11月,原卫生部、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医责险,并提出“保本微利”的原则。

  新医改后,医责险仍为政府推动的重点工作。 2010年原卫生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将“积极发展医责险”,与“严厉打击‘医闹’”联系起来。

  各地纷纷响应。中国人保责任信用保险部主管皮立波称,时至2014年,全国除了西藏自治区,都已建立医责险制度。其中,最为人所乐道的是天津、宁波等地的试点。在这些地区,均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要求当地公立医院统一投保,并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第三方调解机制。

  然而,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医疗机构的医责险总体覆盖率仍不足10%。各地试点中也没有完美的典型。从试点经验来看,医责险推行的一大瓶颈在于赔付压力越来越大,而保费上调受阻。

  保险公司的医责险业务连年亏损。皮立波透露,中国人保在全国开展医责险业务以来,年平均综合赔付率为130%。

  仅北京一地,2005年至2013年9月,医责险保费收入4.83亿元,已支付赔款3.25亿元,加上未决赔款和其他成本,共计亏损1.04亿元。

  造成亏损的直接原因是赔偿数额不断增长。以北京为例,据北京保监局的数据,北京市2013年平均每家医疗机构的保费为15.5万元,获得赔偿约9.5万元。而这两个数字2005年为6.5万元和2.5万元,赔偿额涨幅接近保费涨幅2倍。

  无论医疗纠纷最后通过何种途径解决,赔偿的额度通常会参考法定赔偿。近年来,法律环境的改变使得赔偿额度水涨船高。社会对于医疗纠纷赔偿的心理预期也在增长。

  2008年10月,河南人刘大周在新郑市人民医院进行胆囊摘除手术,术后由于院方护理不当成为植物人。其家属于2010年、2011年两次起诉医院,最后法院均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共计206.3万元。

  这被看作2010年《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典型的高额赔偿案例。最大的变化在于《侵权责任法》中列明死亡赔偿金一项,因医疗过失造成患者死亡,需赔偿当地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在北京,这个金额超过百万元。而此前,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仅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北京最高约为10万元。

  即便如此,中国的医疗损害赔偿额度仍远低于发达国家。美国2013年全美因医疗过失产生的赔偿高达37亿美元,平均每起赔偿约30万美元。擅长医疗纠纷诉讼的律师刘晔解释称,“美国更重视人权,精神损失赔偿更多,另外赔偿标准也更高,比如造成患者死亡,需赔偿其终生收入损失”。

  赔偿额不断增长,保费收入却不能同步。医疗机构中医责险真正的受益者只有少数三甲医院。原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解释,这类医院风险大,纠纷多,赔付率高,“投保对他们来说很划算”。据北京保监局数据,以安贞医院为例,2005年至2010年的年均保费231万元,而年均赔款则有281万元。

  医责险根据投保人的赔偿情况逐年调节保费,若当年赔偿额增长,则下一年保费也要提升。但此种调节机制很难实现。据财新记者在多家医院了解,目前各医院保费数额与医院不投保自行解决纠纷的赔偿额大致相当。“费率调高后,医院更多会选择退保”,皮立波说。

  等级较低的医院则更倾向于退保。由于重症患者多被转往大医院,小医院发生纠纷的概率很小。山西省静乐县医院院长范亮后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该院2011年的保费是5万元,而当年没有发生一起赔付。

 

中美医责险规模相差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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