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7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文件,明确了在反垄断、打破地区封锁、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环节的政府职责。
关键词:垄断;国务院;分工;部署;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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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陈法善)7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文件,明确了在反垄断、打破地区封锁、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环节的政府职责。
例如,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牵头,负责对各级政府和部门涉及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实行优惠政策招商的行为,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对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设定歧视性准入条件及收费项目、规定歧视性价格及购买指定的产品、服务等行为。
在对公用事业和重要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实行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方面,这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负责。
《意见》规定,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负责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查处各类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范通过并购获取垄断地位并损害市场竞争的行为;改革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办法,强化垄断环节监管。此外,要加大对仿冒名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助于消除过去在反垄断中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但他指出,《意见》还需要切实解决禁止变相审批、完善市场准入等难题。
此番,《意见》在禁止变相审批方面规定,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等形式或者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严禁借实施行政审批变相收费或者违法设定收费项目;严禁将属于行政审批的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严禁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名,变相恢复、上收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在市场准入方面,将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地方政府需进行个别调整的,由省级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