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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9城市内贸流通改革试点经验将全国复制和推广
2015年08月24日 10:20 来源:新华财经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商务部8月19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通报1 - 7月份商务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关键词:;商务部;流通;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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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8月19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通报1-7月份商务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摄影:刘冬平

   新华网消息商务部今日发布数据显示,2015年7月,全国进出口2.12万亿元,同比下降8.8%。其中,出口1.19万亿元,下降8.9%;进口0.93万亿元,下降8.6%;顺差2630亿元,下降10%。按美元计,全国进出口3472亿美元,下降8.2%。其中,出口1951亿美元,下降8.3%;进口1521亿美元,下降8.1%;顺差430亿美元,下降9.1%。

   商务部19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谈到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时表示,上海等9城综合试点经验将为全国提供示范经验,组织、复制和推广。

   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同意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在上海、南京、广州、成都、厦门、青岛、郑州、黄石和义乌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据悉,试点的目标是:探索建立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内贸流通体系和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内贸流通管理体制。

   沈丹阳介绍,该试点计划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试点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探索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包括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商贸物流网络建设、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建设、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商品流通体系等。第二是要探索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三是要探索建立流通基础设施的发展模式。四是探索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

   沈丹阳在发布会上透露,9城的试点内容已经很明确了,主要还是要根据本地方的特点进行试验,为全国提供示范的经验。下一步,商务部将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试点城市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督促推动、考核评估和跨部门的协调,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组织、复制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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