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推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必须着眼国家安全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遵循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技创新内在规律,以健全完善军民融合的科技管理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政策制度等为突破口,以军地科技资源共享共用、推动军民高技术共享和相互转移等为基本内容,夯实融合发展根基。一、建立集中统一、顺畅高效的组织体系结合国家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建立和形成中央统管、高层统筹,军地协调、部门负责,分工落实、综合评估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体系。三、要搭建布局合理、完备高效的服务平台优化整合现有的跨军地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创新要素平台,加强军地创新体系中各主体之间、创新链各环节之间的军民互动,切实提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能力和效益。
关键词:军民融合;国防科技;科技创新;协同创新;统筹;科研;科技管理;运行机制;武器装备;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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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必须着眼国家安全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遵循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技创新内在规律,以健全完善军民融合的科技管理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政策制度等为突破口,以军地科技资源共享共用、推动军民高技术共享和相互转移等为基本内容,夯实融合发展根基,促进军地创新互动,切实提升协同创新效益。
一、建立集中统一、顺畅高效的组织体系
结合国家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建立和形成中央统管、高层统筹,军地协调、部门负责,分工落实、综合评估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体系。在决策层,优化整合现有的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国家高新工程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部际协调小组等现有组织机构,组建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领域军民融合发展专项小组,归口负责包括协同创新在内的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方针、规划计划等重大事项。在执行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完善军地之间、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工作会商制度和对接协调机制,为军地科技力量、资源、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布局、优化配置和实时调控,提供坚实的组织平台。
二、健全分工明确、功能各异的运行机制
完善“军事部门提需求、顶层机构搞统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模式。一是宏观统筹机制。对军地各部门牵头负责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进行优化整合,明确军地工作界面和任务分工。比如,基础研究可由国家主导、政府管理、军方跟踪,面向全社会开放、实现全球化布局,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吸收全球优秀科技人才及团队参与;军民两用应用研究可采取企业主导、市场调节、军方指导,既发挥协同攻关的体制优势,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释放民间和社会创新活力。二是需求对接机制。按照“军地分头归口提报、分层逐级审查核定、专业机构评估论证、专项小组统筹平衡”的思路,组织召开军地联席会议,结合协同创新专项规划计划部署的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明确需求部门、主责或配合管理部门、主责或配合研制机构。三是规划计划机制。制定包括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在内的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军民通用技术发展规划、国防科技重大计划等,形成包括远、中、近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分工在内的梯次搭配、科学可行的规划计划体系。
三、要搭建布局合理、完备高效的服务平台
优化整合现有的跨军地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创新要素平台,加强军地创新体系中各主体之间、创新链各环节之间的军民互动,切实提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能力和效益。一是信息服务平台。改进国防科技信息发布和交流机制,指定专门单位或者依托现有机构,整合军队、政府、企业、高校、行业组织等相关信息平台,打造全国统一、军地一体、互联互通的军民融合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分层次、分领域、分密级设置发布权限。同时,鼓励和扶持科研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举办多种类型的军民融合科研成果展示推介活动,推进跨军地、跨行业、跨领域的科研交流与合作。四是资源开放平台。依托统一开放的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在不影响国防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军队和军工系统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释放服务潜能,服务科技创新。二是技术转移平台。可考虑在国家和各省(区、市)军民融合组织领导体系下,设立专司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职能机构,统筹推进军队科技成果的转化受理、信息汇总与发布、成果评估与定价、保密与解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地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科学研究、知识发现、人才集聚、原始创新、技术扩散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鼓励和引导优势民口科研力量积极参与国防重大科技创新任务,不断扩大民用先进成熟技术和高新科技资源对军口科研、生产、保障的技术支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