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军事学 >> 中外军情
救人质,美军特种部队也门再失手
2014年12月08日 07:46 来源:综合新华社报道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美军特种部队6日在也门再次发起人质营救行动,以失败告终,一名美国人质和一名南非人质死亡。美方坚称人质遭绑匪杀害,原因是美军暴露行踪,突入关押人质的房屋前被发现。时间窗口美国海军“海豹突击队”上月25日会同也门特种部队,在也门东南部哈德拉毛省试图营救遭“基地”组织阿拉伯半岛分支绑架的美国人质萨默斯。但是,美军打死看押人质的武装人员后,发现萨默斯和多名外国人质事先已经被“基地”组织转移到别处。接连失手这是美军数月来第三次在中东营救美国人质失败,前两次都与情报不准有关联。路透社援引一名也门安全官员的话报道,上月25日营救行动中,获救的其他人说,萨默斯和其他外国人质在美军和也门特种部队到来前11小时被武装人员转移。

关键词:救人质;美军;再失手;也门;武装;营救行动;美方;萨默斯;房屋;基地;美国人质;死亡

作者简介:

  美军特种部队6日在也门再次发起人质营救行动,以失败告终,一名美国人质和一名南非人质死亡。

  美方坚称人质遭绑匪杀害,原因是美军暴露行踪,突入关押人质的房屋前被发现。

  时间窗口

  美国海军“海豹突击队”上月25日会同也门特种部队,在也门东南部哈德拉毛省试图营救遭“基地”组织阿拉伯半岛分支绑架的美国人质萨默斯。但是,美军打死看押人质的武装人员后,发现萨默斯和多名外国人质事先已经被“基地”组织转移到别处。

  “基地”4日发布录像,威胁美国不得再次发动营救并且提出一些要求,给美方3天时间答复,否则杀死人质。

  时间紧迫。五角大楼当天晚上通知白宫,营救行动方案制订完毕。5日上午,国防部长哈格尔和总统奥巴马先后批准营救行动。美方同时通知了也门方面,获得也门总统哈迪支持。

  奥巴马在营救行动结束后发表声明,称信息显示当时萨默斯生命“危在旦夕”,因此“一有可靠情报和行动计划,我就批准营救”。

  毁于狗叫

  5日午夜左右,多架美军V—22型“鱼鹰”式倾转旋翼机从一艘两栖攻击舰上起飞,扑向也门南部舍卜沃省瓦迪阿卜丹地区一个村庄,目标是一座房屋。

  美联社援引一名也门安全官员的话报道,突击队员到达前,美军出动无人机和战机在瓦迪阿卜丹地区空袭。

  为避免打草惊蛇,V—22在距离村庄大约10公里处降落,美军突击队员从地面向目标进发。

  但是功亏一篑。在距离关押人质的房屋大约100米处,美军被武装人员发现。“他们没有达成突袭效果。”一名美军官员说。

  双方继而猛烈交火,美军最终冲入房屋,发现萨默斯和南非人质科尔基身中数弹,伤势严重。美军把两名人质送上飞机,返回军舰。一名人质在飞行途中死亡,另一人抵达后身亡。

  战斗持续5至10分钟。一名美军官员说,突击队员打死5名“基地”武装人员,没有抓获俘虏。也门国家安全局局长艾哈迈迪说,大约10人在枪战中死亡,包括一些平民。五角大楼则表示,不确定是否有平民伤亡。

  美方不清楚武装人员如何提前发现美军突击队员。一名美军官员推测,可能是狗叫惊动了武装人员。

  从两名人质在房屋中所处位置判断,美方确信,他们遭武装人员处决而不是死于交火。美军空中监视发现,交火过程中,一名武装人员退入关押人质的房屋,短暂停留,然后从后门出来。美方相信,人质就是遭这名武装人员杀害。

  接连失手

  这是美军数月来第三次在中东营救美国人质失败,前两次都与情报不准有关联。

  奥巴马7月派遣特种部队前往叙利亚,营救遭极端武装“伊斯兰国”绑架的多名美国人质。但是人质提前被转移,美军在营救行动中没有找到他们。8月19日,“伊斯兰国”发布营救对象之一、美国记者福利遭砍头的录像。

  一些叙利亚消息人士说,营救行动失败的原因可能是武装人员事先听到风声并转移人质。

  路透社援引一名也门安全官员的话报道,上月25日营救行动中,获救的其他人说,萨默斯和其他外国人质在美军和也门特种部队到来前11小时被武装人员转移。而一名美军高官披露,转移日期可能是20日或21日,五角大楼当时正在制订营救计划,却不知道这一变化。

  不清楚“基地”组织转移人质的具体原因。不过,获救的8人中,7人竟然不是人质,而是“基地”人员。艾哈迈迪说,7人告诉也门当局,他们遭关押的原因是被同伙怀疑为奸细。不清楚美军解救人质时是否知道这一情况;白宫和五角大楼都没有就此置评。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高丽萍)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